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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读法】你的高温津贴领了吗?

[ 人社 ]    
2021
10-28
14:23

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小提醒:对于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浙江的实际情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第一条: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第二条: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小提醒:用人单位不可以用绿豆汤、冷饮等冲抵高温津贴。

炎炎夏日,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萧山人社  

作者:  

编辑:缪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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