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萧山网 >  新闻中心 >  萧山新闻 >  社会民生 > 

我区查处一起“黑飞”案件

[ 社会民生 ]    
2024
02-22
08:54

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今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近日,萧山警方查处了一名“黑飞”人员,这是《条例》施行以来,全市首例“黑飞”处罚案件。

当天,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新塘街道双桥地铁站附近空域有无人机飞行,该区域属于萧山机场禁飞区。无人机中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飞手李某(化姓)传唤调查。经查,李某出于个人爱好,自行组装穿越机进行飞行拍摄。

据悉,机场跑道两端各 15公里、两侧各 6公里范围内是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禁止在机场周边区域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升空物和空飘物。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属未经批准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公宣  

编辑:顾晨艳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