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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遭男同学抽走板凳摔致骨折!校方:双方和解,女生自行退学

[ 国内 ]    
2024
01-19
15:37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系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被同学抽走板凳,导致其摔倒并肋骨骨折


女生因男同学抽走板凳而摔倒骨折

对学校处理态度表示不满

据澎湃新闻,1月18日,前述网友小言(化名)告诉记者,2023年12月20日,她坐在椅子上时被一名男同学抽走板凳,导致自己摔倒后肋骨骨折,并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小言发来的落款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门诊病历显示,她的左侧8-9肋骨骨折;胸痛(胸壁软组织损伤)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此外,“患者胸部外伤,不排除迟发性胸腔脏器损伤、出血可能,交待患者及家属病情及注意事项,现予以肋骨带及医用高分子夹板固定胸壁处理 (需自费),对症止痛,嘱患者注意胸壁局部休息制动,活动时佩戴支具保护,勿负重及剧烈运动等”。

其提供的另外一份落款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医院处方笺显示,她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据封面新闻,小言在发布的帖子中称,事发当天晚上,班主任和同学叫了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但涉事男生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她还称,事发后,她已报警,但学校老师的处理方式也让她感到不满。“在协商室时学校派来两位男老师来协调此事,两位老师也都觉得这是个小伤没有必要,也没有了解到此伤势的重要性”。


双方达成和解

涉事女生已退学

1月18日下午,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关注到网络上的舆情,目前正在处理。她称,前述事情发生于2023年12月,事发后,赵同学已自愿从学校退学。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涉事男生阐述,他和小言平日关系不错。事发当天,他出于开玩笑的想法,趁小言抬起屁股时,将她原本坐着的凳子抽走,结果导致其坐空摔倒。

对于小言在帖子中提到男生未支付相关治疗费用等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应称,事情发生后,校方一直在积极调解。涉事男生曾陪同小言前往医院治疗并支付相关医药费。

另据小言称,1月14日晚上,派出所告知她该情况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选择赔偿处理。经协商,她和肇事者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对方赔偿了7万元。

此外,她还表示,事发后学校一直打电话给她和她的家长,要求她删帖,导致家里和她也发生了矛盾,不再理会她。目前,她已经自行退学,身体上还没有完全恢复,需要坐着和躺着,不好走动,睡觉也不能翻身。

“我的诉求只是想以后遇到同样事情的同学不会也遭受和我一样的待遇。”她说。


新闻多看点:

男初中生抽椅子致同学重伤

记者查阅发现,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日前,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曝光一起“抽凳子恶作剧致同学重伤”的案件细节。

广州某中学初一的小杰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摔倒后的思思出现了呕吐,脖子疼等症状。

事故造成思思同学视神经挫伤,视力急剧下降,最初下降到0.04、0.05,后面虽然有所恢复,但无法完全恢复。她主要受伤的症状是头痛、眼睛痛、脖子痛,尤其是手痛得写不了字,所以思思休学了一年,第二年重新读初一。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小杰被判赔偿10万余元

学校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小杰父母向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小杰父母不服,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小杰父母的上诉,维持原判。

而校方在日常办学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安全教育,比如张贴中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事发之后,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并及时把思思送去就医,说明学校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

因此,法院认为,学校方面在这次安全事故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法官 谭海云:12周岁的孩子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有一定的规则意识,也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当小杰拉开思思的凳子,他其实能够预见别人肯定会坐空摔倒。他知道会发生这个结果,还是去做了,主观上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课间嬉闹意外摔倒受伤

责任该怎么算?

另据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此前公布了一起案件。2021年6月3日上午,江西省高安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刘某在课间休息期间与同班同学金某胡某一同跑去上厕所,路上意外摔倒,刘某因牙折断后续治疗费为21440元。

刘某父亲与金某、胡某的监护人、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是向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学校,两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治疗费、经济损失费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金某、胡某虽然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作为在校学生,应当有与其心智发育水平相当的安全意识和注意义务,三人课间期间一同跑去上厕所,金某、胡某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在追逐的过程中互相拉扯造成刘某摔倒、受伤,其二人的行为与刘某的损伤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金某、胡某应当对案涉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原告刘某未确保自身安全,下课后,在人员密集的学校过道追逐奔跑,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其本人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监护人、胡某监护人、所在小学分别承担30%、30%、20%的赔偿责任,原告刘某自行负担损失的20%。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来源:综合封面新闻、澎湃新闻、央视新闻、《法治在线》、中国青年报等  

作者: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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