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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公厕被殴打引关注!涉事男子卧室中找到女性衣物!警方通报

[ 国内 ]    
2022
11-21
17:18

近日,浙江永康一名女子上公厕被殴打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11月19日晚,抖音名为“仙气乐蕴”的用户发帖称,她于10月30日下午上公共厕所时,遭一男子尾随并持续殴打20多分钟,造成“鼻子骨折眼眶骨折”。视频显示,当事人被剃光的头部有多道伤疤,眼睛肿胀,血肉模糊,与受伤前照片对比差异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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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源:星视频


被打女子称施暴持续20多分钟

“当时我刚上完厕所出来,他就从旁边隔间门后冲出来,从背后抱住我,一手捂住我的嘴巴和鼻子,接着用抱住我的那只手用砖头往我头上砸……”回忆起被打时的情形,小徐仍心有余悸。

小徐出生于2003年1月,浙江丽水人。5年前,她父母在永康市象珠镇三井头村租下一家四五十平方米的铺面,开了一家小超市,用以维持生活。夫妻俩一直身体不大好,今年5月,小徐父亲查出肝硬化,母亲便将在杭州务工的小徐叫了回来,一起打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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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4时许,由于自家超市内没有厕所,小徐便跑去附近广场的公共厕所上厕所,没曾想遭到同村男子俞某的尾随以及殴打。“我进去一会儿,发现旁边隔间有人进来,但是也没在意,谁会想到有男的跑进女厕所呢。”小徐回忆。

小徐回忆,在遭到俞某袭击后,自己曾拼力反抗,但身高166cm、体重100斤的她力气实在太小,无法挣脱。“他砖头砸下来那一下,我人就有点晕了。接着,他捂住我鼻子的手又伸进我眼睛,想抠我眼睛。还把手指伸进我的鼻孔……”小徐回忆。

小徐拼命反抗,迎来的却是更狂妄的暴力行径。“他撕咬我的鼻子,见我呼救,又拔我的舌头。我咬了他一口,他就用砖头拼命地砸,把我牙齿砸掉好多,嘴巴里没有一块好肉,连话都说不出来。”

小徐回忆,在被俞某用砖头敲击后,身体已经瘫软在地上,“靠一口气在那撑着,想往外爬又被他拽回来继续殴打。整个施暴时间持续了20多分钟。”


幸得一对夫妻赶来相救

小徐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最终救下女儿的是村里一对路过的夫妻,“他们听到女厕内传来呼救声,就过去看,施暴者俞某用砖头在我女儿身上砸了两下,就从厕所跑出去了。那对夫妻看到我女儿的状况,赶紧拨打了120和110。”

王女士称,事发公共厕所离自家超市不过百米距离,但广场上人多,厕所又毗邻大马路,“很吵,所以一直没人发现。”她也一直以为女儿是在家里睡觉,直到在广场上玩耍的儿子跑来告诉她,厕所那边有个被打的人像姐姐,她才跑过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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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儿那一瞬间,真的难以用语言形容我的心情。她头上脸上血直冒,血肉模糊……那对夫妻女的用手按住我女儿身上出血的地方,男的在打报警电话。”王女士回忆。

120到达后,小徐被送往永康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受伤最严重的是头部,鼻子骨折、眼眶骨折,牙齿被打掉了六七颗,还有一些被打歪的,要等脸好了才能去拔牙种牙。”小徐称。

王女士称,11月18日小徐从医院出院,“医院说人好了可以出院,但我们咨询了杭州的专家,说还不能出院,要送去康复医院做康复。她现在身上淤青肿胀已经消除,我们在考虑要不要送她回老家丽水的医院做康复。”


打人者被伯父送至公安机关

对于打人者俞某,王女士母女俩并没有太深刻的印象。也就此次被打后,小徐才回忆起被打两三天前,该男子曾到她们家超市装作取快递,“他每天下午总是来拿快递,但总是空着手回去。他进来就盯着我在那里笑,我也没太在意,就觉得这个不太ok。”

王女士称,据她了解,俞某是三井头村人,平时跟着母亲在村里工厂上班,“他母亲是个直性子,父亲有点唯唯诺诺,还很包庇他儿子这种。他们家目前出了两万块医药费。”

俞某的一位伯父俞大(化名)向记者证实,俞某的确跟着母亲在一家工厂上班,“他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母亲是外地人,父亲文化水平低。”对于小徐惨遭殴打一事,家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同样为人父母,谁也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俞大称,事发当晚是由他亲手将俞某交给公安机关的。“当天我种地回来,看到广场上围着很多人,说事情怎么样了。他(俞某)父亲就给他打电话,电话能接通,问他在哪儿就是不说。我等不及就回家吃饭了,后面他爸打电话说他回家了,我就过去看,问他就说不是他干的。”

俞大回忆,当时俞某看起来精神非常紧张,“可能他也知道自己做错事了。”后来,他将俞某带到村里的广场交给公安机关。


施暴男父亲称其“精神不正常”

其卧室中找到女性衣物

俞某伯父俞大还称,事发后俞某父母从俞某卧室搜出女性内衣、假发以及高跟鞋等,“但是他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穿过。他本身性格有点问题,老是跟他父母对着干。”

俞某父亲则称,俞某精神不太正常,“买了一大堆女人的东西在家里。”记者询问此前是否带俞某到医院检查过,俞某父亲称,曾想过带其到医院,但是儿子不肯也就作罢。

俞大及俞某父亲称,11月20日下午,他们将把儿子买的这些女性用品送到派出所。

“我也跟他家人讲,人家是受害者,我们是施暴者,人家女儿给你儿子害了,那人家发火一点或者大声一点,都要虚心接受。至于事情后面怎么样,都交给法律吧。”俞大称。

小徐并不认可俞某家人的说法。她称,“俞某本人看上去是正常的,他还去上班,每个月都拿工资,电瓶车也会骑,手机玩得很厉害,微信支付什么都会,他就是单纯的心理变态。


被打女子最新发声:

没有衣着暴露,不认识涉事男子

11月20日,浙江金华永康市“一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事件中,被打女子疑似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声称,事发时没有衣着暴露,事发前不认识涉事男子,希望网友口下留情。

中午,记者从该短视频账号主人朋友处确认,该短视频账号主人确实是被打女子。

记者就此事私信该女子,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被打女子20日所发声明全文如下:

有好多人对我为什么会被打都心存疑虑,更有甚者说我是不是和人家有什么情感纠纷,说我肯定穿衣有问题以及其他更难听的话语,对此,我想表示,我们家是在永康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开了一个小店,我平时的生活就是在店里看店和外出上厕所,我并没有衣着暴露,出事当天穿的是高领的毛线连衣裙,一直到膝盖,还穿了肉色的打底裤,我并不认识打我的这个男子,只知道他是这个村里面的,在我出事之前,我们家跟快递有合作就是快递放在我们家,然后给我们一个月多少钱,因为他们买快递的总是丢掉放在里面安全一点,在事发前几天,这个男子就每天都进店找快递,但是每次我看他都是空着手出去,他进来的时候也一直盯着我在那里笑,我当时也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事情发生之后,周围有人说该男子已经在我们店门口转了好几天,他家里人也说他假发裙子高跟鞋都买好了,可想而知他早就已经随时打算好要去犯罪,只是我运气不太好是第一个,他的父母在我出事之后直到现在一句道歉都没有,语气也不是非常的友好,所以才会导致我很生气,想去曝光,在此我再次强调我并不认识该男子只是仅仅知道他是这个村子里面的人,他正不正常,我也不清楚,反正他是正常上班,然后手机平时都用得很厉害,看着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应该就是心里扭曲变态,我也没有衣着暴露,口下留情给自己积点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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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打人者被逮捕

受害者伤情待鉴定

浙江永康警方20日发布通报,已将犯罪嫌疑人俞某抓获归案,检方已批捕。通报全文如下——

11月19日,网络上传播一起“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案件,引发网民关注。现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30日16时46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象珠镇三井头村某公厕内,一女子被人殴打。接警后,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当日18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俞某(男,19岁)抓获归案,并于次日依法对俞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经初步伤势鉴定,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伤势最终鉴定结论将待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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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有多重?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伤情的级别分为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其中重伤和轻伤又分一级、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通俗概括,可以认为“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是否构成犯罪?如何量刑?

那么一般情况下,轻伤和轻微伤如何量刑?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郭凯表示,伤情的情况与量刑的结果,并不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一是涉及不同的罪名,对应的量刑结果不相同。比如,如果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那么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以上伤害,就构成了犯罪,应当处以刑事处罚,才涉及到量刑的问题。

如果涉及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那么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以上伤害,也构成了犯罪。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是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来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构成犯罪。致人轻伤的,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达到轻微伤,则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表示。

此外,郭凯还补充,量刑考虑的各方面因素很多,不仅仅是伤情一个因素,比如是否属于从犯、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否有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的情况等等。


来源:萧山网综合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潇湘晨报、中国新闻网、上观新闻、@永康公安、微博等  

作者: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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