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萧山网 >  新闻中心 >  部门新闻 >  人社 > 

【为你读法】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问题

[ 人社 ]    
2021
12-13
10:23

法,渗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小社来啦——为你读法”栏目,每周为你品读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让法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上周,我们学习了产假的新规定,本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还有哪些新变化吧。


Q男方护理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男方护理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A: 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总计十五天的护理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Q夫妻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A: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Q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陪护父母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A: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Q妇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A: 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来源:萧山人社  

作者:  

编辑:缪承林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