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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护士违法操作,萧山区一诊所被处罚

[ 社会民生 ]    
2021
10-17
09:22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严格遵守“一人一针一管”的规定,是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安全注射的重要“关卡”。可总有医疗机构抱着侥幸心理和省钱省事心态违规操作,近日,萧山区一诊所便因重复使用皮试针管遭处罚。

近日,萧山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某诊所皮试窗口工作人员重复使用皮试针管(仅更换针头,重复使用针筒),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诊所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查阅该诊所门诊处方笺发现,2021年9月11日,有两名患者均使用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经调查,负责为两名患者做皮试的护士陈某承认,这两名患者正好同时要做皮试,其贪图方便,仅更换了针头就使用同一皮试针筒进行注射。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该诊所被责令整改,拟处罚3500元。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安全注射不仅仅是“注射”安全,环境清洁、手卫生、无菌操作、医疗废物管理均不容忽视。重复使用同一注射器,存在回血、细菌滋生等隐患,存在传播乙肝、艾滋、梅毒等血液传染病的风险。卫监君提醒,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保障患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来源:萧山卫计执法  

作者:萧山卫计执法  

编辑:值班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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