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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扫黑风暴》?网传济南整形机构老板殴打辱骂顾客 警方通报了

[ 国内 ]    
2021
09-09
16:24

9月7日,一段“济南一美容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的视频,引发全国网友关注。视频显示,该整形机构女老板不停对女顾客进行辱骂威胁,中间还发生肢体冲突。

据极目新闻消息,7日晚,山东济南市舜华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女老板已经被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他们也已经通知女顾客到派出所处理,但她目前人还未到。

视频来源:沸点


网传整形医院殴打辱骂女顾客

网传1分钟左右的视频显示,该女顾客询问“能把我手机给我吗”后,疑似医院负责人、短发白裙女子刘某明展开言语羞辱,并威胁道:“签完协议给市场监管局打电话,打完电话我再给你,有一个字说得让我不满意,大耳巴子就照你脸上扇知道吗?”

随后,刘某明又威胁:“如果签完协议你敢再打一个电话,你和xxx两个人在济南如果被人套上麻袋扔到路边走一遍……”

期间,女顾客一言未发,低头捂脸,而刘某明用手指对方、拨弄对方头发、捏对方下巴、拍打对方脑门,让其给出警民警打电话:“打完电话我就放你走,把身份证拍完我就放你走,留下你爹和你妈电话让你走。”视频最后,该名整形医院负责人报出姓名:“我是喜悦整形的法人刘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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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截图

网传内容显示,该视频由济南喜悦整形医院一前员工发出,事发于2020年3月9日。视频上配有文字称,去年3月9日下午1点多,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2828号喜悦整形医院内,一年轻女顾客因眼综合整容手术失败投诉至市场监管局后,顾客先是被殴打,又被喜悦整形一股东(刘某明)扇耳光、语言羞辱,威胁逼其“自愿”签订和解书,并以顾客自身安全及其父母安全为由,恐吓对方不许继续投诉。

网传前员工表示,作为当时的受雇员工,当时根本无力改变什么,“这不是喜悦整形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发出来,给各位年轻爱美的女孩子一个提醒,爱美的同时还要保护好自己!”

据潇湘晨报消息,除上述视频外还有一段长达七分钟完整视频。完整视频里,前述整形医院法人刘某明站着,女顾客坐着。女顾客提出要报警,刘某明上前抢过对方手机并扇了对方一耳光,喊道“你报什么警啊”,有人上前拿走了女顾客手机。其间女顾客表情十分不理解,问“您能别这样吗?”,刘某明回道:“你觉得你给我造成麻烦了,我会让你活着离开济南吗?”随即拉扯对方衣服,让其站起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女顾客衣服、头发均被拉扯。

视频将近4分钟后,刘某明坐下问女顾客“想怎么解决”,并吩咐旁人“守住门,别让人过来”。女顾客答“我不解决了”,于是刘某明提出签协议,还问对方“你一晚上多少钱”。随后发生了前述1分钟视频的内容。


涉事整形机构发布声明

称对方是专业医闹

涉事整形机构名为济南喜悦整形医院(简称:喜悦整形)

9月7日上午,认证为济南喜悦整形医院官方微博的微博用户“济南喜悦整形”发布了一则声明。

声明称视频中的女子是专业医闹团队成员。在此事件前一周,该女子在另一家整形机构假借隆鼻手术索赔了35000元。一周后,其以9个月前在喜悦整形机构进行眼部手术,无理由索赔5万元。

前述声明称,经复诊、沟通发现手术效果没有任何问题,但视频中的女子继续无理由要求退费被赔偿,扰乱正常经营。事发时,当地警方介入调解,双方接受调解结果。

此外,该声明提到,网传的1分钟视频为恶意截取片段,真实原视频时长约9分钟,“该视频……从截取片段中仅能看到对我方不利的视频部分,而事实真相如何,当事人心里最为清楚,我方可与安女士与济南其他机构当面对质。”

而对于视频中自己的不妥言行,整形机构相关负责人刘某明已经承认错误并将积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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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机构声明


而对于这份声明,网友们却并不买账,许多人留言表示质疑


还有网友表示“这是现实版的《扫黑风暴》?”


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涉事整形机构已停业

据猛犸新闻消息,9月8日,记者从济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了解到,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而其中调查的一个重点便是是否涉黑涉恶。

9月8日凌晨1时,@济南公安 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此事,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开展工作,联系被殴打顾客,9月7日下午依法传唤刘某明接受询问,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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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澎湃新闻消息:9月8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整形机构已暂停营业。


律师:施暴者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上述视频中,刘某存在殴打、恐吓、抢夺、辱骂行为,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查明事实后,对其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刘某未经当事人同意夺走当事人手机、言语恐吓他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最多十五日的治安拘留以及罚款处罚,,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表示。

丁金坤认为,本案施暴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恐吓没有单列行为,可以归入使用写恐吓信等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刘某用恐吓的语言要求顾客签下和解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虞元坚说,通过欺诈、胁迫和威胁等方式签订的合同,也是相对有效的。另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司法机关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如果未提出,则合同对双方都是始终有效的。

丁金坤分析,涉事女子刘某有的语言如同黑社会恐吓。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达成的“和解协议”,系被胁迫所致,可以被撤销。整形机构以这样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是缺乏法律意识、不敬畏法律的表现。

丁金坤进一步分析,该整形机构的声明称涉事女顾客是“医闹”,缺乏证据。即使女顾客索赔过高或有曾经向其他医院索赔的记录,整形机构也不可以如此对待,而是应该走法律途径去解决。


来源:萧山网综合南方都市报、@济南公安、极目新闻、中新网、北京青年报、界面新闻、澎湃新闻、北京日报客户端、新浪微博等  

作者: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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