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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萧山区非遗特色酒店(民宿)开始申报!

[ 文旅 ]    
2023
05-11
09:51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促进我区酒店(民宿)业的品质提升,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近日,我区第二批非遗特色酒店(民宿)正式开始申报!

此次申报分酒店和民宿,酒店重点申报对象为:第一,注重对非遗主题旅游饭店产品整体品质和核心竞争力的塑造,重视将体验感与饭店基础性产品的舒适度、宾客满意度有效结合的旅游饭店;第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酒店文化底蕴的旅游饭店,通过收藏非遗作品、开发非遗美食、设计非遗产品、开展非遗主题活动等将旅游饭店打造成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让游客在潜移默化中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展现饭店业的文化形象,突出文化自觉与自信;第三,示范带动和推动社区发展作用明显。

民宿重点申报对象为:第一,民宿主人参与民宿建设、运营、服务全过程;第二,文化主题突出,能有效将当地优秀文化、传统文化,如非遗、四香(书香、墨香、茶香、花香)、民俗等元素融入民宿产品中去;第三,本地村民或返乡人员利用自有住宅开办的民宿;第四,坚持农民主体、大众消费,不一味追求高价与繁华;第五,示范带动和强村富民作用明显。

并同时满足以下申报范围

(一)酒店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在安全、消防、卫生、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证照齐全,客房数应不少于15间(套)。

(二)酒店应于 2023 年6月30日前经营满一年(以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时间为准),营业后(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民宿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在安全、消防、卫生、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于2023年6月30日前经营满一年(以营业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时间为准),民宿名称应与特种行业许可和营业执照上一致。

(四)推荐民宿需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要求,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 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平方米。

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向区文旅局提出申请,并填写《萧山区非遗特色酒店申报表》、《萧山区非遗特色民宿申报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获取)。

(二)上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2、图片资料:电子照片不少于10张,要求能反映建筑外观、设备设施、非遗元素和主题活动等,照片请标明主题。

有不明事项,可以联系相关工作人员陈翊,联系方式:0571-83869166,邮箱:2395370662@qq.com。


来源:萧山网  

作者:  

编辑: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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