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萧山网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  国内 > 

人死债消?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车主:坚持追责!

[ 国内 ]    
2023
01-30
15:30

1月29日,“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已去世”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图片

视频来源:抽屉视频


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

车主损失上万

2022年6月25日,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一辆摩托车,被一行动不便的老人经过时故意推倒。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高达16000多元

图片

据悉,陈先生的摩托车型号为KTM-rc390,落地价格约6万元,一百多公斤重的摩托车,不用大力碰撞很难倒地。第二天,陈先生和物业一起调取了小区监控,惊讶地发现竟是一位路过的老人所为。

据陈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2022年6月25日17点56分,一位左手挎着红色袋子的老年人蹒跚踱步经过,注意到了陈先生的摩托车后,缓慢上前使劲将摩托车推倒,随后离开。

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这次其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他决定用法律解决这个问题。“老人有一个儿子,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联系上他,直到现在我没有收到任何道歉,或者有人来和我协商处理这个事情,对方的态度就是不愿意管。”

图片

此前,相关话题已多次登上热搜榜。

图片

图片


老人存在精神障碍

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小区所属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人今年64岁,已独居超过5年,有一个儿子,两人关系并不亲密,很少见到她儿子来看望老人,事情发生后一直联系不上。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此前未听闻老人与邻里产生纠纷的情况。

2022年8月,警方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后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之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事发后搬离小区

遭到很多质疑甚至攻击

陈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就搬离了小区,现在住在比较远的一个地方。事件在网络发酵后,他遭到了一些网友的质疑甚至攻击,直言承受了许多压力,维权成本也早已远远大于实际损失。

其间,也有人劝他不要“较真”,但陈先生想不通,既然老人有监护人,为何要逃避责任。“是人都会犯错,但犯错后要有基本的态度,车损这些东西,都可以沟通协商。”陈先生说。“其实我的诉求是希望法律给一个判决,老人犯罪,法律能不能制裁?我想试试看能不能走通,给相似受害者一个参考案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年龄不是违法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情发展到现在,我代表的已经不是我个人的利益了,而是同类事情背后所有受害者的利益”,陈先生说。


涉事老人已去世

车主:将坚持追责

案件尚未开庭,陈先生却等来了老人去世的消息。陈先生说,自己通过社区民警和多方了解到,老人已于1月24日去世。“从事发到现在,老人的家属从来没有联系过我。”陈先生说,自己会坚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

1月30日上午,一个自称是车主本人的微博账号@土豆爱骑KTM,发视频表示“自己已做全身体检,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对于事件会坚持追责,不会私下和解!”

图片

图片


网友热议

对此,多数网友表示支持车主维权,年纪大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

但也有网友表示虽然同情,但是人死债消,算了吧。

图片


行为人死亡刑事程序终止

受害方可在受继承遗产范围内优先获偿

针对此案件,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告诉记者,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如果老人患有精神疾病,应为限制民事行为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刑事责任上,限制性行为能力人在犯罪时如果精神状态正常,则需要负刑事责任,监护人也应担责。在民事上,在法律认定上存在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两种情况。

该案中,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如果当事老人已经去世,刑事案件就将要终结。民事责任方面,受害一方可以寻求其家属索赔。“可以看老人是否留下遗产。如果留下了遗产,受害一方可以要求从其遗产继承人处,要求先用这部分遗产赔偿损失。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受害方则可直接要求用遗产进行赔偿。如果没有遗产,除非家属自愿赔偿,否则受害一方无法要求家属承担责任。”郭小明说。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介绍,随着行为人的死亡,刑事程序终止,陈先生将无法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财产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而言,陈先生应该在受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优先赔偿;4S店和警方鉴定之间的差额,如果对鉴定机构,鉴定程序有异议,可以在民事途径当中再行申请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当中,财产损失一般是直接损失,即财产本身的价值损失。但在民事案件中,它包括因为车辆受损产生的必要的替代性交通费用、进行维修运输费、鉴定费等其他损失。


来源:萧山网综合封面新闻、潇湘晨报、新晚报、九派新闻、大众日报、紫牛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新黄河、齐鲁晚报、新闻坊、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  

作者:  

编辑:蔡少鸣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