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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金重磅丨浙江清零“僵尸企业”!

[ 浙江 ]    
2021
10-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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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有进也有退。

日前,涌金君从浙江省发改委举行的“强融资,畅退出,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新闻通气会了解到,当前,浙江已完成列入国家重点处置名单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浙江也成为全国第2个实现存量“僵尸企业”处置清零的省份。

“腾笼”才能“换鸟”

“僵尸企业”是指丧失了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

处置出清“僵尸企业”,可以有效释放被其占用的要素资源给更多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优质企业。

今年8月30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并将其定义为实现提质扩量增效的关键一招,必须举全省之力打好这场硬仗。而“僵尸企业”清零,无疑为这场硬仗打好了“头阵”。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军介绍:“我们通过月度通报、适时约谈、实地调研等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让企业“退得安心”

“企业的设立与退出是一个不断有机更新的过程。为了让市场经济更好地发挥活力,对于那些阻碍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破除,防止资源沉淀,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李军介绍,以“僵尸企业”处置为代表,近年来,浙江一直把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作为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通过府院联动、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政策等方式,解决了市场主体清算注销难、破产难等问题。

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立案破产案件近1.3万件,涉及企业1.8万多家。

涌金君了解到,为了让企业“退得出”“退得快”,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成立“破产审判便利化”府院联动省级联席会议,由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发改委、省法院等20个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在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政策体系方面,由浙江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法院等16个部门,印发了《浙江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重点就健全清算注销制度、优化破产办理流程、完善特殊退出制度、健全甄别预警机制、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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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愈加重要

在通气会上,“一类人”被反复提及——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其实是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随着破产体制机制的日益完善,这一机构的责任更重,管理要求也将更加严格。

“破产管理人承上启下,是联结法院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何保障和畅通破产管理人顺利履职,对于破产案件的顺利执行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李军介绍,浙江省发改委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打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亚农也表示,接下来省高院也将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

据了解,浙江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了破产管理人分级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破产管理人466家,其中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444家,个人管理人22名;另有省外管理人17家。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王世琪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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