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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规范培训合同 助推“双减”政策落实

[ 社会民生 ]    
2021
09-17
07:59

长期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为孩子的多元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自身运营质量、内部管理等参差不齐,其合同违规、退费难等现象让家长和孩子们叫苦不迭。

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前段时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进行了集中整治。

区市监局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QQ群等广泛开展规范培训服务合同宣传,多途径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招收新生或老生续费都应与学员及其监护人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并鼓励其尽快到“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平台”进行合同格式条款“自我声明公开”。截至目前,已有187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平台”自我声明公开。

同时,工作人员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全区18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培训机构规范合同签约行为,推荐优先使用教育部和总局的示范合同。在整治活动期间,执法人员还检查发现两家培训机构在宣传海报右下角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学校所有”字样,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上述《处罚办法》规定,分别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杨圆圆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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