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杭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检查要则。
一、消防车道
1、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
2、消防车道应畅通,不应有车辆或者障碍物阻挡。
3、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大小不宜小于15米*15米。回车场地不应被绿化或者车辆占用。
二、登高场地
1、登高场地应是平整的硬地。
2、登高场地不应被绿化或者车辆占用。
3、登高场地与建筑物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或者高大乔木等障碍物。
三、外保温材料
1、外保温材料应覆盖完整
四、防火封堵
1、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
五、疏散通道和安全楼梯
1、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铁栅门。
2、疏散楼梯在首层应直通室外,严禁上锁。
3、楼梯间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配件应齐全。
4、楼梯间内不应用木板、软包、灯箱等可燃材料装修。
六、消防控制室
1、消控室值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2、每个消控室上岗证不少于4本。
七、电气线路
1、电线应穿管敷设。
八、消防设施
1、自动消防设施应有年检报告,报告的有效期为1年。
2、消防水泵房的控制柜、消防排烟风机控制柜、消防送风机控制柜均应设在“自动”状态。
3、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按下后应能正常报警并在消控主机上有记录。
4、防火卷帘控制按钮按下后卷帘可以顺利地降至底部。
5、室内消火栓阀门打开应能正常出水。
6、屋顶层应设置消火栓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要求: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不低于0.07兆帕。
九、微型消防站
1、有人员、有装备。
2、按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按要求达到“1分钟相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