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同步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2021-01-22 09:34:30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国务院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这是国家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萧山支行将大力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切实加强与我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统一登记制度优势。同时,加强对统一登记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对辖内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做好对统一登记系统用户注册及规范管理工作,着力为广大客户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目前,萧山辖内客户在网上自行注册后的现场身份验证工作,可在人民银行萧山支行现场直接办理。
据了解,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可以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品范围。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一直执行以不动产抵押为主的方式为企业办理贷款,融资担保主要采用抵押加担保模式。如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为抵押的纯抵押贷款、以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的纯担保贷款以及以抵押加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而中小企业由于实力有限,又缺乏符合银行要求的可供抵押的不动产,因而往往难以从银行获取贷款。近年来,虽然国家也规定了部分动产可供抵质押贷款,但由于登记品种偏少且登记部门分散等原因,相关业务量仍很少。
本次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扩大了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的范围,登记系统覆盖了大部分动产担保交易类型,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保证金质押、存货和仓单质押等多种业务,可以普遍服务于商业银行、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从事动产担保融资业务的机构,推动中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应收账款、存货、设备等动产和权利作为担保物获得信贷,解决部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可以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统一登记实施前,国家对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实行的是,依财产类别及所在地区的产权管理部门或者证照登记部门归口负责的登记制度,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的抵押权登记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机动车抵押登记机关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等。这些动产物权的登记机构相对比较分散,并且多采取本地登记制和纸质登记制,不同程度存在登记效率低、登记和公示效果不佳等问题,从而影响了融资效率。
本次实施统一登记后,可以实现:登记机构全国统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全国统一(即中登网,网址是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登记与公示统一(登记成功后即时公示并可被查询)、支持当事人自主办理登记和查询、具有以担保人名称为查询条件的电子数据库,实现登记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注销等,可以成功解决以往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分散、规则不统一问题,大大方便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登记和查询,进而有效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可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建立统一的现代动产担保系统也是一个国家或经济体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类似于“征信系统”的查询系统。登记后,金融机构能通过一次查询,便捷了解担保人名下所有动产和权利上的担保物权状况,可以使担保物权更透明,增强担保权人权利实现的确定性,降低信贷交易的风险和成本,有助于金融机构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