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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桥镇召开农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暨防台抗台紧急工作会议

时间:2021-07-27 09:54:34   来源:   

7月23日,义桥镇召开农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暨防台抗台紧急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有效遏制义桥镇新违法用地的产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义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波,镇党委委员、城建副镇长洪叶飞,各村社书记、农民建房管理员参加会议。

义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波讲话

张波表示,本次会议旨在规范农民建房的审批与管理,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和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农村建房工作。

就义桥镇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张波表示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内心要存有敬畏感,坚持做到有序审批、走完全套流程、遵守建房审批规则;思想上要有大局观,各村社要严格落实村庄规划,不断规范建房标准,遵守红黑榜竞赛制度;行动上要有执行力,坚持政策刚性,不断加强决断力,全力支持农民建房机制体制建设工作;规划上要有大格局,不等不靠,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更好站位、更宽视野,下足功夫,加快编制符合义桥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高质量规划。

义桥镇党委委员、城建副镇长洪叶飞就农民建房及审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强调,并就危房治理和防台工作进行部署。

义桥镇城建办主任裴伟国分别就农民建房审批、农民建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台抗台等内容进行说明。

义桥镇城建办拆违控违负责人郑忠富就农民建房审批管理进行培训。

义桥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依法审批和先拆后建、带方案审批的原则。

适用及审批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和调剂住房的审批及其管理。

(二)严控区域:

一级严控区:绕城公路以内的村(社区)、集镇范围内的村(社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村(社区)、黄石垅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社区).在一级严控区内严控村民新建、扩建、翻建住房,如经法定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只能加固修缮,如确有特殊情况的一事一议。

二级严控区:浦阳江江塘抢险道界梁、时代大道两侧30米,杭州杭甬运河、浙东引水河、桥戴线、油虎线等两侧15米。在二级严控区内严控村民新建、扩建、翻建住房,如经法定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原则上只能采取加固修缮,如确有特殊情况的一事一议。如为C级危房的,只能采取加固修缮办法处理。

(三)控制区域:严控区域以外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区域。该区域严控新建住房,可以原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后檐高度不超过10.5米,最高高度按规定标准执行。

(四)村庄规划区域:该区域鼓励建设多层叠式排屋、多户联排住宅,可以建设两户联建住宅,原则上不得建设独立式住宅(除原基拆建外)。

(五)世居房的处理:世居房只允许修缮。如遇镇村公益性事业需要,可以一事一议。

农村建房的申请条件:

凡符合农村建房条件户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或者调剂住房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附“户”的认定);

(二)因政府、集体建设或项目建设、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三)原有住房属于危旧住房需拆除重建的;

(四)符合建房条件及原户籍在本村的复员军人,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一)住房用地面积已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再申请住房建设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拆迁的除外;

(二)出租、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住房用地的;

(三)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住房用地的;

(四)子女在农村且已有住房的老人,单独申请住房用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建设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住宅的;

(六)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七)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外申请住房建设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住房建设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批准文件,收回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住房建设之日起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动工建设的;

(二)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住房建设用地的;

(三)其他应收回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形的。

本站编辑:徐心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