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申报程序
时间:2018-10-16 16:01:34 来源:
一、对象范围
持有本镇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标准
上年度的家庭总收入、人均月收入非农人口不足263元,农业人口不足125元。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要详细说明家庭成员、工作、经济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在内的情况及造成困难的原因。
2、由村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根据调查核实,如基本符合救助对象的户,然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张榜公布7天,听取群众意见。
3、由村统一领取救助申请表,如实填写有关表中内容所需的情况,并在村签署意见、盖章,报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