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证办理
时间:2018-10-16 15:54:24 来源:
一、办理条件:
1、城镇非农户口,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2、有正常劳动能力,具有就业愿望;
3、从未就过业;
4、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5、征地劳动力及农转非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萧山区非农户口人员就业登记表>>;
4、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大中专、职高生除外);
5、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个人档案;
6、农转非人员必须出具由劳动部门征地办的农转非证明;
7、区外迁入人员需携带入地有关证件(失业证、档案等);
8、归正人员需持有刑释证;
9、复员退伍军人需持有民政局签订的协议书、<<退伍证>>;
10、原证件遗失补发,需登报申明作废后随带报纸予以补办。
三、办理程序: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
2、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进行审批;
3、经管理站审批后,到就业管理处办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