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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衙说法 |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责任谁担?

时间:2024-04-01 16:22:15   来源:萧山衙前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王子耀被三名同学杀害并埋尸的案件引起全国轰动,3月25日网传福建某中学一女生长期被同学霸凌给家长发信息后跳楼身亡,广大群众再次将目光投射到“校园霸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的探讨中。

这些案件公安尚在侦查中,我们就新闻报道的情况引入未成年犯罪所需承担的责任这一主题进行分析。


本期说法律师

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周佳妃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的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其中规定犯罪嫌疑人本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河北邯郸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因不满14周岁,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该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如通过,最高可能判无期徒刑。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当然涉案的三人系共同犯罪,具体的量刑还要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除了共同犯罪的问题外,还要考虑是否存在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以及自首、立功等相关情节,如果存在上述积极的量刑情节,也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

在互联网上,也有网友表示,该案性质恶劣,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教育监管缺失,也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平等适用刑法、罪刑相适应这三个原则,追究监护人刑事责任不符合法治精神和我国刑法原则。但是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应有抚养、教育、管理的责任,因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在赔偿时参考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为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内容,赔偿的标准按照受理法院当地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各项标准。

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

作为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同样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如果校方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关于被害人的校园欺凌行为,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如被害人的死亡是校园欺凌行为的延续和必然结果,学校可能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河北邯郸案犯罪行为发生在校园之外,是否需要由学校承担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案情明确。如果造成严重损害,相关部门应当对学校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处分、警告或者是免职处罚。

律师有话说

对于未成年人,如果你正在遭受辱骂、讥讽、恶意中伤,或者网络暴力,人身攻击,抑或是恐吓、言语威胁,甚至是殴打,其他身体伤害的,请第一时间告知父母,老师,如果老师和父母未能及时回应的,请及时报警处理。

对于父母和学校,在关注孩子学习、身体成长的同时,更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正确引导孩子,尽早发现孩子身上的过载情绪,给予关注疏导。倾注孩子关爱,建立“谈心时间”,在教育方式上将“说教”转化为“宣教”,在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时转化危机,在孩子遭受霸凌时给予支撑。抵制校园霸凌,让每个孩子都能毫无畏惧地成长,我们要告诉孩子们:既不要成为施暴者,也不要成为受害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七条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站编辑:蔡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