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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管制的通告

时间:2020-02-07 09:40:46   来源:   

  各房屋出租户(房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钱塘新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五个一律”的通告》以及新湾街道“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中关于“十个一律”的工作要求,现将对出租房屋进行管制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律暂停房屋出租。所有房屋出租户(房东)、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期间还未出租的房屋一律严禁出租,空置出租房一律封存。

  二、一律劝导承租人推迟返新。已有房屋出租的,出租户(房东)必须明确告知未返新湾的承租人接到通知前不能返回新湾,未返乡驻留在新湾的承租人凭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未出杭证明进出相关卡点,日常无必要不准外出。

  三、一律从严查处。所有出租户(房东)必须履行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不服从管理的出租户(房东),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新湾街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本站编辑:金振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