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街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时间:2020-02-06 14:37:12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动本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街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区各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禁消极应对、设置障碍、贻误战机,坚决落实新湾街道疫情防控军令状的各项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自行其是、自作主张,加强疫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一切行动必须听从街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科学应对、有序防控。
四、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出现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溜岗、违反纪律的情况,严查履职不力、履责不严、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
五、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街道防控办审核、批准、发布的疫情信息。
六、严禁漏报、缓报、虚报、瞒报和谎报疫情数据,严格落实疫情期间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七、严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防疫款物,做到廉洁公开、阳光运行,确保所有款物都用于防控工作。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干扰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严查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行为。
九、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外出不串门不走亲访友。
十、严禁违反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中共新湾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新湾街道监察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