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向辖区公布廉洁征兵相关信息如下,欢迎全社会监督!
街道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2、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3、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4、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5、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6、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7、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8、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与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