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景区综合执法(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03 08:39:10 内容来源:
为加强湘湖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综合执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4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到湘湖景区综合执法(管理)中心从事综合执法类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会普通话,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杭州地区户籍,要求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体检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
4、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地点:湘湖景区公安警务室118室(区森林公安局旁边)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82760230 13867428063
4、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退伍证及其它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上。
五、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2、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者,择优替补。
六、薪酬
薪酬待遇按照湘湖景区国有公司职工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七、聘 用
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用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随时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可续签,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度假区内轮岗。
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附件:
湘湖景区综合执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uptown.xsnet.cn/uploadfile/2017/0803/201708030844364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