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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young”说法⑥丨离婚时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时间:2022-09-29 11:41:52   来源:萧山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夯实辖区群众的法律基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南阳,南阳街道现推出《暖“Young”说法》系列栏目,以案说法,为辖区群众科普法律知识。

姜某、刘某于2005年秋经人介绍相识,经过接触建立恋爱关系,后登记结婚,并于婚后生育一子小姜。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姜某对于家庭责任心严重欠缺,2021年3月份刘某发现姜某在对外接触、活动中存在诸多不正常情况,经原告质问,姜某承认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此其不忠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姜某和刘某二人因此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姜某无须支付抚养费。现小姜因生病住院,刘某无能力抚养并支付手术费,且小姜曾多次找姜某索要抚养费无果,故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Constitution

本案中,小姜现已经就读初中,随着年龄增长、个人成长发展以及物价上涨,其生活教育所需有所增加,且刘某无固定收入,个人承担小姜的全部生活费用确有困难,故对于小姜主张姜某每月给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当予以支持。关于小姜要求姜某承担手术费用的诉求,因小姜尚未进行治疗,手术费用未实际发生,暂不予处理,其可在实际费用发生后,另行向姜某主张权利。

律师提醒

Constitution

在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一方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条款,且该条款因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但是双方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法律上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并且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若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约定为一方不需要承担,而实际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又明显不能保障子女的生活必须需求,则实际上侵犯了子女的权利。此时,子女起诉要求另一方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则将得到支持。

至于抚养费的金额,实践当中法院一般根据生活教育所需、物价水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及其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酌定判决。此外,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也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虽已被废止,但仍有参考价值)第7条进行协商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站编辑:韩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