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04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202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