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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临浦镇“美德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7-03 14:29:35   来源:   

  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挖掘新时期“道德模范”、“最美萧山人”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七届萧山区“美德标兵”暨“最美萧山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萧文明委〔2018〕7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五届临浦镇“美德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强化道德典型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美德、崇尚美德、弘扬美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我镇实现“打造杭州南部新门户,建设浙江品质小城市”目标定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评选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

  三、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凡工作、生活在临浦的临浦籍市民和新临浦人,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优良的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的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庭,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自强不息:热爱生活,自立自强,坚韧不拔,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精神,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逆境中克服各种艰难困苦,通过勤奋和努力在事业发展等方面获得突出成就;

  其他:其他具有榜样示范意义的人物。

  四、推荐方法

  第五届临浦镇“美德之星”拟评选表彰10名,当选者优先推荐至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并不再参加以后各届临浦镇“美德之星”评选;参加过往届评选但未当选“美德之星”的人员可参加本届评选。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各村(社区)、单位应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美德人物,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单位报送不少于1个。

  要求将推荐表纸质版于8月10 前上报镇政府1201办公室,联系人:孔丽芳,82472229,电子版发送至529314546@qq.com邮箱,其中2寸免冠照要求红底。评选结果经镇党委审核后进行表彰。

  附件:第五届临浦镇“美德之星”评选推荐审批表

http://uptown.xsnet.cn/uploadfile/2018/0703/20180703023011965.doc


  中共临浦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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