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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最新投资指南

时间:2024-03-24 16:30:30   来源: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是中国第九个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2017年5月由国家发改委、中国民航局批复设立,规划面积142.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靖江街道、南阳街道、瓜沥镇、红山农场以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22年12月15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明确举全市之力发展建设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致力于打造成为带动城东智造大走廊高质量发展的制高点。

这里有什么类型的产业集聚?

又给予企业哪些政策支持?

一起来看看吧!

PART.1

产业定位

2023年,正式批复的《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将示范区规划定位为“两港两高地”:全球数字贸易创新港、国际航空服务枢纽港、全国临空高科技产业高地、全国临空会展商务新高地。面向城东智造大走廊,示范区重点布局具有临空指向的产业链关键环节,规划构建“2+3”现代临空产业体系。“2”指智能制造和生命健康两大千亿级临空制造业,“3”指航空服务、数字贸易和会展商务三大千亿级临空服务业。

PART.2

比较优势

战略提能优势

当前浙江省正在加快民航强省建设,杭州举全市之力打造“特区式”临空,全方位要素保障赋予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大战略发展机遇。

开放平台优势

示范区拥有保税、跨境、自贸、口岸、物流枢纽五个开放平台,持续擦亮临空独特的开放底色和国际特色,大力招引临空关联类项目。

数贸展会优势

借助全球数贸会的重大利好,示范区将着力招引“数字+实业”“数字+服务”“数字+自贸”项目,加速培育“数字+”创新产业集聚。

综合枢纽优势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是中国十大机场、世界百强机场,目前已开通全省首条第五航权全货运航线。杭州临空示范区处于长三角城市群多条战略发展走廊的交汇节点,拥有一个国际机场、三条高铁线、三条地铁线、四条快速路,对外形成“15、30、60、90”出行交通圈,即15分钟到达萧山机场,30分钟到达杭州核心城区,60分钟覆盖杭州城区,90分钟高铁直达上海。

PART.3

重点平台

围绕“2+3”现代临空产业体系,示范区以“管委会+平台”的运营模式,引导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产业地标。实体运作生物医药园、智能制造园、综合保税园三大园区,高标准建设杭州大会展中心(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200亿元,室内净展面积约30万平方米),规划总部研发园(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及产业配套齐全的一线江景总部园区)。

生物医药园

近期规划2.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8.93平方公里,以杭州生物科技谷为依托,承载产业链中后端产业化、商业化和前端创新要素国际交流的功能。已落户健新原力CDMO、药源新地、美迪西CRO、永太-手心制药等项目。

智能制造园

占地7.8平方公里,已落户锐掣科技、尚格半导体、新诺微电子、天宜微、杰牌传动、佳力科技等制造业项目。其中,以已落地的百亿级车规级电子器件制造项目为引领,引入相关上下游企业,打造集成电路全产业链。

综合保税园

依托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萧山机场东区国际货站“区港一体化”特色优势,以及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区等多区叠加优势,打造示范区新经济的重要承载地、制度创新的重要策源地,赋能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PART.4

特色服务

畅通服务审批

设立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为企服务中心,可审批事项共66项,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项目审批环节全覆盖,做到“办事不出示范区”。同时,针对生物医药产业,与省药监部门建立柔性服务联系,给予企业审评审批环节指导与支持,并打通进口通关和保税通道,完善供应链体系。

提供“管家式”服务

主动上门收集企业诉求,建立企业服务分级分类试运行协调机制, 靠前专业服务,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服务管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拿地企业提供审批服务事前对接,确保全流程高效便捷,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基金配套

强化重大项目“一项目一基金”保障机制,以百亿级国家服贸基金、临空产业发展基金等各类基金为依托,更好的导引优质项目落地临空。

强化空间保障

高标准定制GMP生产车间30万方,智能制造标准厂房30万方,可用产业用地超5000亩。

PART.5

政策支持

杭州市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可跳转政策详情)

杭州市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点击可跳转政策详情)

杭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可跳转政策详情)

萧山区关于打造“2+3+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加快建设具有萧山辨识度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1、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属于纤维新材料和智能汽车产业集群的规上工业企业,且企业增加值率同时高于全区行业平均和全区规上工业平均水平的,按企业年度增加值增量部分的3%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鼓励企业区内产业链合作。对采购区内无关联企业配套产品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纺织化纤行业5000万元以上)(不含税价格),按发票不含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鼓励企业扩大有效生产。对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正向拉动前50家企业,每拉动0.01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首次增加值超过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

(二)推进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4、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规模上台阶。对年营收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30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5、鼓励数字经济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对首次进入国家级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或其他同等级荣誉榜单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助,对首次进入省级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或其他同等级荣誉榜单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6、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开展行业权威资质认证。

7、鼓励扩大工业有效投资。

8、支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对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按核定设备投资额的20%,核定软件投入的2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不新增设备的行业“N+X”数字化扩面应用(行业轻量化软件应用),通过线上“数字赋能券”的形式予以补助,单个应用项目软件补助5万元(软件投入不足5万元按企业实际投入补助)。

9、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对新评定为省级“数字车间”、省级 “智能工厂”、省级“未来工厂”认定的企业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补助。

10、推进产业大脑建设。上线省平台的产业大脑每年按实际投入(含设备、外购软件和研发投入,不含折旧、委外费用和非在萧员工支出)30%予以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1、提升数字化服务供给。对列入省级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项目,每年按年度实际投入(含设备投入、研发费用,不含折旧、委外费用和非在萧员工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纵深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

12、推动镇街工业园区提升发展。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支持经确定的重点镇街工业园提升发展,认定3个区重点镇街工业园区,每个园区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13、鼓励企业和园区提升亩均效益。对每年度入选全省分领域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的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园,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四)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雁阵梯队

14、支持领军企业跨越发展。对新上榜《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资助。对首次被评为区百强企业的工业企业且排名前五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

15、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含区外引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按“晋档差额”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补助。

16、支持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园发展。对首次升规的(含区外引进企业)制造业企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17、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科创载体。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资助(分中心减半)。

18、支持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化转型。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通过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最高8万元的补助。

19、支持企业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六)健全资源要素保障体系

20、加强工业用地供给。严格实施新增土地出让“标准地”制度,每年出让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总出让土地的30%,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以上用于保障制造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招引。

21、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每年评选“功勋企业家”“领军企业家”“新锐企业家”若干名,对首次上榜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2、加强工程师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工程师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萧山区关于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实施细则

(一)促进创新能级提升

1、支持科创平台建设。鼓励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成为国家战略支撑重要力量,根据省市区建设协议要求,给予相应的扶持。

2、提升研发机构能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补助。

3、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围绕我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补助。

(二)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4、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大力培育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简称国高企),对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按杭州市要求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

5、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每年安排不超过1.3亿元资金用于研发费用补助。

6、鼓励参加双创大赛。

(三)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7、畅通成果转化链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市级创建和认定的,按杭州市要求给予补助。

8、支持科技合作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按企业对该创新载体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9、支持开展技术交易。鼓励企业应用技术交易平台输出和吸纳技术成果,对年度累计认定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新增量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按杭州市要求执行,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只可作为技术合同的一方申报。

10、加大科技进步奖励。

(四)打造科技人才高地

11、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围绕我区转型发展急需的产业领域,遴选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800万元项目补助。

12、建设外国专家工作站。

13、鼓励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对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西湖友谊奖和钱江友谊使者的外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4、推动孵化载体扩面提质。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成果转化园建设,按市级补助资金给予1:1补助。

15、鼓励孵化载体引育优企。

16、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17、支持初创企业孵化发展。

(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18、加大科技贷款力度。

19、鼓励参投科技保险。

20、优化科技贷款风险池。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以政府、担保机构、银行“1+1+N”的模式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为科技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

21、推广应用创新券。支持我区科研院所、企业等开放共享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建设萧山区级创新载体,纳入创新券适用范围。

22、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每年对在我区开展科技咨询、政策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业务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优选一批示范机构向社会公开推介,并在政府采购中择优推荐。

萧山区关于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

(一)鼓励开展股份制改造

1、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为明确资产权属而进行资产重组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股本的,按资产重组额或转增股本额中属于自然人股东部分的5%给予补助。

2、上市后备企业设立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给予100万元补助。该项补助在办理辅导备案登记后予以兑现。

(二)支持多渠道上市挂牌

3、在境内交易所或以直接方式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分阶段给予补助;递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给予200万元补助;成功上市且IPO募集资金投回比例不低于80%的,给予700万元奖励,低于80%的,按相应比例核算奖励金额。

4、通过红筹等方式在境外证券交易所IPO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助;IPO募集资金投回比例不低于80%的,给予700万元奖励,低于80%的,按相应比例核算奖励金额。

5、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给予200万元补助;进入新三板精选层并完成公开发行的,给予400万元补助;精选层企业转板上市的,给予400万元补助。

6、新引进的区外上市企业,给予1000万元补助。新引进的区外新三板挂牌企业,基础层、创新层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精选层企业给予600万元补助。

(三)支持上市企业再发展

7、上市挂牌企业将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符合最新萧山产业导向目录的具体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各级各类涉及投资额的奖励)。

8、对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金额不满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5亿元以上、不满1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9、A股上市公司设立持股平台的,可按其个人股东限售股转让或分红取得投资收益金额的5%给予奖励。

萧山区关于建设国际新型商贸中心的若干实施意见

(一)招引强企业,激发商务新动能

1、引进商贸企业区域总部。引进具有营销结算功能的总部型商贸企业。对在萧山区新设立全国或区域销售结算总部、全年零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企业,给予其零售额5‰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统计库的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当年批发业销售额达到30亿元且同比增速达到10%的,当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3、鼓励商贸综合体统一收银。对统一收银(联营或自营)、当年零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同时纳入萧山区社零统计的商贸综合体,按当年零售额的2‰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深化电商培育,塑造电商新版图

1、鼓励直播电商发展。对年直播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超过10%(含)的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发展。对获得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1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打磨强品牌,提炼品牌新动能

1、鼓励餐饮企业品质化发展。对新获评“国家五钻酒家”的餐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提升消费能级。

(四)发展新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

1、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和智慧商圈打造。支持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园区)进行夜经济业态和数字化建设提升改造,支持“元宇宙”等新场景方面的项目投入,按照提升改造项目投入资金的5%给予补助,给予实施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鼓励商贸企业创优创牌。对获评杭州市级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给予申报运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评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给予申报运营主体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获评省级绿色商场给予申报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完善新服务,构筑商务新生态

1、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2、市场运行监测和应急调运。

符合临空产业导向的项目“一事一议”

PART.6

联系方式

招商热线:0571-82889112

本站编辑:顾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