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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更加规范细化

更新时间:2016-09-28 09:40:53    内容来源:   

  随着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化推进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已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何监督管好集体资产、规范权力运行,使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和村干部队伍建设,进化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全镇统一标准,形成全镇“一盘棋”局面。

  虽然近几年,随着各项规定的实施,进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较以前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各村在制度的执行、合同的制订、工程项目的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村级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进化镇出台实施的《意见》从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及物资管理、村级集体资源管理、村公共事业建设补偿、征地养老保险安置、财务收支管理、经济合同及档案管理7个方面来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在货币资金管理中规定,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现金、存款、各类支票、有价证券等由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理。对村级集体资源管理中,村级集体资源性资产发生对外承包、租赁,必须经村三委会集体讨论同意,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并报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其中,《意见》更强调了联片联村干部把关责任,明确重点事项决策、重大财务支出必须经过联片、联村干部审核同意。如当日累积取现或转账在3万元(含)以上的,必须经联片领导、联村组长签字同意,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支付;凡提交股东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须提供联片、联村干部联审表,否则不得列支。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