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 - 河上网
您的位置:萧山网首页 > 河上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河上镇关于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发展生产的若干政策

时间:2020-02-27 08:50:19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压力,帮助共渡难关,经研究决定实施以下政策:

  一、实施对象

  范围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纳税营业主体均在河上镇的企业。

  二、支持政策

  对于在2020年2月29日以前复工复产的上述实施对象给予以下支持政策:

  1.给予企业包车补助。对企业自行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80%补贴。

  2.给予自行返岗员工路费补贴。对2月29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返工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给予80%的补贴,对于自驾或者拼车前来的员工,按照相应地区出发的铁路票价的80%补贴。该条单个企业的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落实专车接送。对重点企业,相对集聚地区的员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专车负责接送,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保障。

  4.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新引进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给予每人700元的奖励。

  5.鼓励招录新员工。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河上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的补助,其中本科及以上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

  6.返岗员工临时居住补助。对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2019年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因没有集中住宿条件而在外租用宾馆酒店(包括隔离时候租赁的)等作为集中住宿点的,按在外集中居住员工每人每天100元给予企业不超过1000元/人的补贴。

  7.加强疫情防控。给予企业一定数量的额温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支持,各企业务必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三、其他

  1.上述政策若与上级政策同一项目,享受额度为剔除上级政策支持之外的补足部分,原则为就高享受;

  2.发生疫情防控不力事件导致负面影响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3.本政策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不受理个人申报。企业申报期为2020年3月31日前,兑现期为2020年5月30日前;

  4.未尽事宜由河上镇区域发展办负责解释。

  萧山区河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本站编辑:高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