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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首例露天焚烧塑料被立案查处

更新时间:2022-08-30 16:06:46    内容来源:萧山日报   

“没想到在农村就烧了一点塑料,要罚这么多钱啊!”党湾某饮用水厂的负责人看着党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高达五位数的拟处罚金额,懊悔不已地说道。

近日,党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称位于党湾镇辖区的某饮用水厂负责人正在厂门口焚烧瓶口塑封膜,现场浓烟很大、气味很刺鼻。接到举报后,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焚烧人员已经离开。

经过仔细勘察,执法人员在厂门口停着的一辆报废翻斗车上发现了端倪,车兜内有疑似塑料焚烧后的油状物,边上还有一小块未燃尽的瓶口塑封膜。进入厂区后,执法人员还在车间墙边发现了四大袋瓶口塑封膜。“刚刚你是不是在露天焚烧塑料?”执法人员当场询问厂区负责人,在证据面前,该负责人承认了违法事实。面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当即向当事人开具了相关文书,进行立案查处。

焚烧有毒有害物,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会危害周边人员身体健康。依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希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环保意识,坚决杜绝焚烧废品垃圾、秸秆等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首席记者 魏乐钇 通讯员 王啸虎  编辑:韩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