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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更新时间:2021-01-27 09:37:37    内容来源: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总的要求就是要建立在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宏观计划指导下,形成督促、考核、组织、引导服务、村民参与和落实计划生育管理的格局,从根本上实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建立新型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模式。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指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组织村民参与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管理、监督、宣传、服务等具体活动,对村民的婚姻、生育、节育等行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实践活动。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重大变革,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意义及目标

  计生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紧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教育推动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国家法律政策的范围内,村级推动有独立自主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该权力向全体村民开放,增强透明度。村民有权参与本村计划生育管理、监督,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制定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村规民约,形成计划生育村级自治规范,增强村一级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生育优质服务、强化生殖健康等。

  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新形势对计划生育管理的需要,它对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以及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村、居民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式,对村居民自己生育、节育和接受生殖保健服务等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体制,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主体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动作规范,监督体系完备,逐步构建农村利益共同体,吸引广大村民自愿、踊跃参与。广大村民既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又是计划生育最主要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只有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才能使广大群众在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民主管理体制的同时,改变自身传统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而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工作方法的转变,最终达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高度自治的总体目标,变以前少数人管理多数人为多数人管理少数人。

  二、我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状

  为了促进全镇计生工作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更新管理方法,提升服务职能,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能力,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党湾镇计生办村民自治为主题,通过村委班子、村妇女小组长座谈、企业管理人员访谈 、育龄妇女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对全镇18个村、社区开展了调查。通过实地调研,听取群众对目前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整体形势:

  三、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仍有差距。一些村干部仍然沿袭多年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式,认为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认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尚有一定距离。一些村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调查中发现,非农户籍女孩户及户籍中一方是非农的女孩户生育意愿强烈,计划生育自觉性还有待提高。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规范。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不够完善,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明确,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查数据显示,各村、社区四项手术补贴费用和独生子女费用发放不均衡。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计生部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各项补助费用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升,但各村发放力度仍有所差异,村、组计生干部的报酬落实上亦显不足,影响了村民、村民小组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四是村民参与意识不够强烈。当前,很多村民群众法律意识还不强烈,虽经多方宣传,但一些群众对村民自治工作仍不够关心,自觉参与意识不强,认为计划生育是镇、村干部的事情,给工作全面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得到健康发展,使之形成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结合此次调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要从根本上转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错误认识,应当在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实际中充实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为群众带来的实惠,逐步转变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从而实现要我自治向我要自治目标的转变。

  2、实行村民管理是主体。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就必须突出广大村民是管理主体这个重点,所以在工作的开展中,应当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由全体村民选举自己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讨论制定村规民约,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协议办事。

  3、丰富活动内容是载体。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镇、村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他们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协助、参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真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4、保证资金投入是基础。镇、村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村级计划生育正常工作运转和计生干部报酬的落实,这是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条件。当前计生干部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苦,工作压力也很大,如果不能再从经费和报酬上加以落实,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将更大。在现阶段群众的生育愿望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育龄群众手术补贴费用,有助于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5、强化工作指导是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过程中,镇计生办支持和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各村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

  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变革,体现计生工作“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创新,扎实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湾镇计生办



作者:马艳敏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