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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连续坚持9年

更新时间:2018-06-12 10:11:45    内容来源:   

  如何营造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打造更加稳定的职工队伍?

  镇中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连续坚持9年

  日前,党湾镇镇中村开展区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这是2010年以来该村开展的第9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协商现场,劳资双方各7名代表,就工资协商期限、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时间、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最低标准、加班工资、职工奖金及补贴、职工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工资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等13个方面逐条逐项进行了协商。现场气氛热烈,劳资双方的代表们各抒己见,据理力争,有争论也有退让,最终所有协商内容都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协商取得了成功。经协商,镇中村区域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150元,比去年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增长了100元。

  镇中村是党湾镇经济强村,村内有30多家企业。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镇中村在区、镇两级工会的支持帮助下,于2009年率先建立了杭州市首个村级区域性职代会,并于2010年成功开展了第一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萧山区第一份区域性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为广大小微企业的职工权益保障提供了全新的模式和范本。此后,镇中村坚持每年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断探索和丰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涵。2013年,通过区域加行业的“1+1”模式,在服装行业开展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将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延伸和细化。经过多年的努力,伴随着企业的发展,镇中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丰富,成果更加凸显,受到企业及广大职工的欢迎。

  目前,镇中村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现在的2150元,年均增长8.8%。职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权益得到进一步明确,职工队伍更加稳定,劳资关系更加和谐,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镇中村因此先后获得了“浙江省示范基层工会”“杭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十佳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作者: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