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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购买发热、咳嗽药品 须实名登记

2021年1月20日 8:18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从1月15日开始,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在萧山范围内38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均须进行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并做好体温监测。

  测体温 戴口罩

  药店疫情防控措施严

  记者先后到西门药店、爱心大药房、杭州康庄大药房等多家药店实地了解情况,发现每家药店门口都贴有“请戴好口罩、配合测温、出示绿码”的提示,并在门口放置了免洗洗手液,门口都设有工作人员负责测温、查健康码,且药店内都备有《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

  在西门药店,刚进门就有一名导购员为记者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后才被允许进入药房。当记者表示想买一些退烧药物时,导购员立刻警觉起来,并询问“有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情况”“有没有跟相关人员有接触”,当查看过健康码得知记者近期未出过萧山后,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购买相关药品。

  在义桥东方文化园的康庄大药房里,记者遇到了前来买药的王女士,她说:“早前我去过澳门,那时候就有咳嗽症状,没想到回来后咳嗽越来越严重了。”

  测过体温后,工作人员提醒王女士:“你有咳嗽症状,现在买发热、咳嗽药品需要登记的。”在购买了相关药品后,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王女士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并将购买药品名称及数量、患者症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登记。

  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防疫要求,从15日开始,我们每天都要在下午4点前把当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信息上报至区医保部门。有些患者症状较严重的,我们会推荐去正规医院就诊。”

  全区38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

  实行重点人群购药信息登记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管理科科长陆华军介绍,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和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防控要求,相继发布了《关于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对此,萧山积极落实相应措施,要求辖区内38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全面开展相关信息登记。此次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登记报送范围重点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14天内曾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入境人员;与上述三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名称及数量、患者症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等信息。

  为了更好地落实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在接到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后,就通过萧山医保交流平台发布公告,并通过短信、钉钉文件、电话告知等多种渠道通知所有医保定点药店,确保100%知晓、执行。

  “每天下午4点前,各家医保定点药店都会通过信息上报平台,把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患者信息统计上报,我们在每天下午5点前要对数据进行汇总,并提交至市医保局和区疫情防控办。”陆华军说,其实在去年疫情严重时,我区也曾实行相应的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这样一来,既可以全面了解基层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相关情况,通过大数据智控,严格把控基层疫情防线,也能够为后期相关人群的信息排查提供便利。

作者:记者 盛凤琴 通讯员 俞琳鸿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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