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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可靠措施” 萧山一企业被罚

[ 社会民生 ]    
2023
11-21
07:41

日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我区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车间使用油墨、稀释剂(系危险化学品),却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此外,作为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的备货仓库,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不防爆、无声光报警装置。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该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连日来,我区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场所)专项行动,对涉危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设施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等内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两个一律”,刚性执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到位。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性质,一旦储存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事故,会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严厉打击部分在没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严守安全红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企业应以案为鉴,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首席记者 黄婷 通讯员 盛振刚  

编辑:值班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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