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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保制度 推动共同富裕

[ 浙江 ]    
2021
12-07
11:58

共同富裕是个历史性、首创性的大题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讲了28条,我仅就“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中涉及制度和政策创新的几个实践问题,谈点粗浅意见。

在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中实现结构调整。目前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最广泛,且都是职工与居民两大制度板块平行并列,这是由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结构决定的,但也应与时俱进。浙江省参保率大大高于全国。“十四五”期间养老保险发展有两大指标:一是继续增加总量,预期法定人员覆盖率从91%提升至95%;浙江省流动人口多达3000万,这方面还有较大的扩面空间。二是实现职保人数超越居保的结构变化。浙江省人口城镇化率72.17%,高于全国8.28个百分点,有优势条件,应继续走在前列。当然这不能靠行政命令搞突击,而是应顺应城镇化的自然进程,重点是把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群体纳入职工养老和医保制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体享有更高水平的保障。

以职业伤害保障为突破口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进入信息时代,新业态、新就业形态大量涌现,依托网络的从业者猛增。有调查表明:网络从业者已达7800万,占全国就业者的1/10以上,其突出特点是劳动关系、就业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收入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在社保领域,当前的痛点是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户外工作者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政策难点是雇主的认定和供款。我不主张简单地用工业社会的劳动关系概念定义网络平台与签约劳动者的关系,但在面对职业伤害风险时,平台必须代行一定的雇主责任,同时要创新参保、缴费、补偿、监管方式。有关部门正在策划试点。浙江是信息化先进地区,应率先探索,取得经验。与此类似,在农村土地流转后,大批农民具有了农工身份,其劳动风险也不应维持传统的“自保”模式,而需在公平、互济原则下创设适合其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老龄化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挑战,同时也存在发展新机遇。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率18.70%,与全国持平,但15~59岁人口占比67.86%,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这是优势窗口期,应牢牢抓住,加快全社会养老财富储备。第二支柱方面,浙江省企业年金覆盖率不足2%,短板明显。建议在中央部门指导下,通过适当提高强制性、采取自动加入机制、与职业年金统一相关政策等举措,积极扩大覆盖面。第三支柱方面,建议申请试验个人养老金扩展到全民、二三支柱个人账户有条件互转、EEE税优及适当财政补助模式等政策,为全国探索路径。

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2010年就写入社会保险法,但因个人供款比例和管理层次均偏低,社会保险的属性不鲜明,这也是未来的创新点。2020年全国居保个人缴费占总收入的25.8%,浙江依据省情规定300~5000元缴费标准,占比达35.4%,具有引领性。可以把个人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化,如锚定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中位数的一定比例,配合以政府累进式补贴激励,逐步达到个人缴费占比超过50%。借鉴(而非照搬)职保省级统筹的经验,提高居保基金管理层级,有助于全省政策公平,推动共同富裕。也可在增加转移收入方面再做些考量,如在居保待遇水平上,综合各方面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提高至相当于农村低保标准。

【作者为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胡晓义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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