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注意!萧山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 市监 ]
2021
11-22
10:22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凭借
其方便、省力、快捷的优势,
颇受大家的欢迎,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电动自行车的影子~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出行安全,
把好电动自行车“质量关”非常重要!
近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中队在城厢街道某电动车商行内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前期,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主要涉及铭牌、整车编码、产品合格证、车速限制、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过流保护、防失控、充电器、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等28个项目。
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生产商为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车速提示音。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车速达15公里/小时及以上时,就需要持续不断发出提示音。车速提示音检测主要有两个小项目:声压级和车速,声压级标准是55dB(A)-62dB(A),当车速已经达到15公里/小时,提示音响起,既提醒驾驶者也提醒别人,声压级如果太小,别人听不到自己也听不到,太大则产生噪声。
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台,涉案货值2805元,违法所得350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50元,罚款3450元。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依法打击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维护和遵守法律,发挥行政处罚案例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