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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国率先试点“专利免费用” 首批379个专利免费开放

[ 浙江 ]    
2021
10-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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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浙江正式公布379项免费开放许可专利,企业通过申请,便可免费使用这些专利。这是我国首批免费开放许可专利,当下,它们已通过大数据与我省6365家企业精准匹配。

目前,国内企业支付的专利许可费用从每年每项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最高的可达数千万元。专利免费用,受益最大的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

“有限的现金流与高额的研发投入,一直是制约浙江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一对矛盾。解决这对矛盾是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答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卓勇良说。

拿到免费专利清单,杭州柘大飞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区升举立刻勾出了5项,大多与检测技术有关,其中一项专利是用激光快速测定金属、矿物、药物、塑料等材料成分,单次免费许可期限为3年。区升举算了笔账:“这是一种测试元素的新方法,如果能免费使用,预计每年能带来近百万元的收益。”

此次,浙江理工大学提供了50项专利,均是其重点专业的发明专利。“以前学校不少专利无人问津,无法实现其真正的价值。”该校产业技术中心主任杨晓刚告诉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高校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8%。

“一边是创新无门的企业,一边是高质量专利难以产业化的高校,‘免费专利’将两者串联,实现双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免费开放的379项专利均为没被唤醒的“沉睡专利”。浙江将科技成果共享,有效避免技术资源垄断,兼顾公平与效率,点燃高校创新和企业发展热情。在专利免费许可期内,企业使用专利后的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标准,提供专利的高校将获得政府部门的奖励。

对于“免费专利”,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黄灿更看重其制度创新价值——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支持浙江先行先试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此次探索,是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建设迈出的第一步。

黄灿介绍,过去,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需要谈判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而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下,专利权人只需去相关政府部门声明登记,公开许可费等条件,被许可人缴纳许可费便可使用其专利,大幅降低许可谈判的难度,减少专利转化应用的交易成本。“浙江试水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同时,免去许可费,实现了制度探索的‘两级跳’。”黄灿说。


【浙江新闻+】

12个浙江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支持方向:

支持高校院所输出专利。省内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推动专利转让或者许可给省内中小微企业,产生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标准后可获得每年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专利。服务机构帮助省内中小微企业,从省外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首次引进无专利权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发明专利,促成转化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达到一定标准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支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服务机构(包括知识产权联盟)等组建公共专利池,搭建公开平台,促成省内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等通过开放许可形式,将专利许可给省内中小微企业的,根据备案许可合同中所涉专利,在许可期内对按照实际缴纳年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支持搭建专利供需对接平台。鼓励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专利供需发布对接平台,平台自2021年起累计发布省内外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的专利出让、许可、作价入股信息并撮合省内中小微企业完成上述来源的专利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专利转化竞价(拍卖)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细分产业领域,通过发布会、网上展示、成果推介、路演等方式开展省内外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等的专利竞价(拍卖)活动。达到一定标准的,每年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支持提供专利数据服务。建设专利数据服务平台,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专利技术功效、专利对应产品类别等多个维度进行加工标引分析,涵盖专利数量和发展省内中小微企业会员、提供服务达到一定标准,最高可获得100万奖励。

支持开展专利托管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服务,包括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登记代办服务。每年服务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工作达到一定标准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支持推动专利资本化运营。鼓励金融服务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专利为纽带建立省内中小微企业与高校院所(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深度合作机制,围绕创新发展需求和技术瓶颈,根据商业化前景确定知识产权布局方式,开展股权投资,促进专利资本化。单支基金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惠及更多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专利质押贷款增量和惠及企业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每年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支持推出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金融产品。达到一定标准的,每年最高可获得100万奖励。

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金融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达到一定标准的,同一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奖励。

支持建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服务机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针对省内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单支基金每年最高支持100万。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王世琪 全琳珉 通讯员 市闻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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