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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杭州这起盗掘古墓葬案判了

[ 杭州 ]    
2021
10-13
08:50

10月12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犯盗掘古墓葬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底,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经网上联络预谋盗墓,并选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作为盗掘目标。同年5月初,蒋明磊、李常伟从福建赶至杭州市临安区,对盗掘目标进行踩点,在临安区租房作为窝点,并购买盗墓工具。二人昼伏夜出,采用攀爬围墙、工具挖洞等方式盗掘吴越国王陵并盗得大量、各类珍贵文物,后通过刘丹(另案处理)等人销赃非法获利并分赃,案发后被盗文物均已追回。2020年5月23日,蒋明磊、李常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查封、扣押蒋明磊、李常伟的赃款赃物一批。

本案已于8月23日召开庭前会议。在昨天的远程视频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蒋明磊仅对分赃数额及部分涉案财物处置提出异议;蒋明磊的辩护人认为蒋明磊主观恶性不深,李常伟的辩护人提出李常伟作用相对较小,二辩护人均以涉案文物已全部追回、二被告人系坦白且自愿认罪等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窃得大量珍贵文物。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虽然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罪行并认罪,经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悉数追回本案被盗文物,但不足以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同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对关联案件被告人唐冬、刘丹等10人倒卖文物,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唐冬、刘丹等10人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判。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王艳颖 通讯员 钟法  

编辑:蔡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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