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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9年5月14日 17:58    内容来源:资料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区招管办、区经信局、区金融办、浙江银监萧山办事处等单位一起出台《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现对其进行如下政策解读:

  问题1:该办法中的信用融资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问题2:怎样的“中小企业”适用于该办法?

  答:凡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合同的萧山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

  问题3:采购单位要采用何种方式开展办法?

  答: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问题4:不遵照执行该办法的供应商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的,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应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