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萧山这家药店被罚了
更新时间:2020年2月10日 12:56 内容来源:萧山市场监管
1月26日、27日,区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天在网络上监测到这样一个信息:有家药店的口罩卖44元一只,这个价格让人难以接受。查看具体信息后,发现都指向了同一家药店——杭州红升药店。
1月27日上午,执法人员到杭州红升药店依法开展检查。
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1月25日从杭州国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购入多斯盾立体防护口罩(KN95)5015个,进货票据上记载含税单价22元/个,零售价45元/个。购入当天就开始销售,销售时未标示价格,实际销售价格22元—44元不等。截至2020年1月27日10时58分,当事人标示价格标示牌之前已销售上述口罩4566个。
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疫情突发性公众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没收其违法所得22568.3元,并处以罚款4500元。
在此,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市民如发现恶意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拨打828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对疫情相关商品的价格给予高度关注,并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杜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