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1月20日18时,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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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增新型肺炎确诊病例17例 累计报告27例

更新时间:2020年1月23日 14:17    内容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2020年1月22日12时至1月23日12时,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7例,其中杭州5例、宁波2例、温州2例、绍兴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5例。

  截至2020年1月23日12时,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7例,其中杭州6例、宁波5例、温州6例、绍兴1例、舟山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6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行史和密切接触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重症3例,危重1例,其余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呼吸道相关症状。

  1月23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实施最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和疫情监测,开展最有效的医疗救治,做好最充分的物资准备等,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作者:记者 陈宁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