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萧山网 - 义桥网
您的位置:萧山网首页 > 义桥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内容

严惩不贷!义桥取缔一处非法行医窝点

时间:2020-10-19 09:12:26   来源:   

10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镇某村一民房内有非法行医行为,我镇打非专班高度重视该信息,果断出击,会同临浦卫生监督中队、义桥卫生院、义桥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联动联协,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从接到举报到取缔仅用时8小时,具体案情如下。

15日15时左右,我镇接到群众举报后,根据反馈信息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先行派出镇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调查,同步对接所在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初步锁定当事人与违法场所,按工作预案,联系临浦卫生监督中队、义桥卫生院、义桥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清点登记药物

盐水配比工作台

简陋脏污的盐水设施

16时,联合执法队进入其“门诊部”,现场发现就诊人员1人,输液架、听诊仪等医疗设备、散乱药品若干。执法队员对执法现场进行封锁,并对现场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

17时,联合执法队根据相关调查结果与相关物证,基本确定该地为非法进行输液、医疗诊断场所,当事人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决定对现场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暂扣。


18时左右,联合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另一处相关场所,存在同样违法行为,现场存有大量非正规医疗物资。

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21时左右,违法现场药品、医疗器械暂扣完毕,现场共发现氯化钠注射液(盐水)六十余箱,药物二千余盒,各类医疗器械十余只。


22时1刻,当事人谭某在执法队员与其亲属、老乡劝说下,返回现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接受调查与笔录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应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当事人谭某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注意查看场所内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公开执业人员的照片、《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工作岗位。

如发现相关机构及人员未取得许可、资格证书而开展行医诊疗活动的,或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线索或发现相关机构及人员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的请及时向义桥镇人民政府与区卫生健康局进行举报。

本站编辑:实习生沈佳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