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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申报程序

更新时间:2005-06-16 11:05:00    内容来源:萧山网   

 一、对象范围

    持有本镇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标准

    上年度的家庭总收入、人均月收入非农人口不足263元,农业人口不足125元。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要详细说明家庭成员、工作、经济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在内的情况及造成困难的原因。

    2、由村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根据调查核实,如基本符合救助对象的户,然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张榜公布7天,听取群众意见。

    3、由村统一领取救助申请表,如实填写有关表中内容所需的情况,并在村签署意见、盖章,报镇政府。



作者:程栋  编辑:楼晶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