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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乱丢垃圾将被处罚!

时间:2020-04-28 10:04:27   来源:   

  今年以来,瓜沥镇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采取定时定点(约定时间、约定地点)的方式在全镇城区推开40个分类小区。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目前各小区的定时定点能正常有效地开展投放和积分兑换工作,小区居民参与率与分类准确率达到了较好水平。但是,还是有部分居民朋友没有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存在着不分类、乱丢弃等陋习。近日,瓜沥镇通过多方联动调查溯源,对一起在定时定点时间以外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开出了定时定点撤桶后第一张垃圾乱丢城管罚单,金额虽小,却给不少尚存陋习的人提了醒。

  碧苑新村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农居房和商品房混合的社区,碧苑六区作为社区主要的定时定点分类小区,经过一个月的宣传动员以后于近日正式启动了两种模式混合的分类方式,内侧联排300户采用“户桶”模式挨家挨户上门收集,外侧L字型的300多户商品房采用定时定点分类收集。但是,随着垃圾桶逐渐撤除,少部分居民开始往原放桶处丢弃其他垃圾,破坏了小区的坏境面貌。为此,社区牵头城管执法、物业、专管员等成立了专项攻坚小组,通过点对点的方式“拔钉”。通过不间断地巡查,及时发现了一起比较典型的乱丢垃圾情况,经过排查锁定住户后,城管执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以罚款。

  下面,我们梳理一下哪些不文明将会被城管处罚呢:

  1、乱丢果皮等:属于易腐垃圾未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适用的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乱丢矿泉水瓶、易拉罐等:属于可回收物未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适用的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乱丢烟蒂等;属于其他垃圾未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乱丢废弃医用口罩:属于有害垃圾未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5、经营户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属于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6、分类垃圾桶脏乱差、破损:属于未按要求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7、物业、经营单位等未对居民、顾客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张罚单”释放出我镇齐抓共管严肃查处乱丢乱堆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强烈信号。下阶段,我镇还将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坚决对乱丢混投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说“不”,努力提升小城环境面貌,让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的自觉行为。

本站编辑:韩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