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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23 14:08:00   来源: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局,各分中心: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有效遏制“三合一”场所及居住出租房屋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按照萧政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出租房屋

  1、农民自建,用于出租的房屋;

  2、集镇居民住宅,业主本人或通过中介实施分隔后用于出租的房屋;

  3、拆迁安置过渡房;

  4、出租厂房。

  (二)有“三合一”现象的场所

  1、厂房:出租的厂房、业主自己使用的厂房;

  2、沿街店铺;

  3、淘宝电商;

  4、人员密集场所:网吧、足浴室、棋牌、KTV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除上述二类情况以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区域、部位、场所。

  二、整治标准和措施

  严格按照“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安全整治标准(详见附件),扎实开展涉及整治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深入排摸,着力提升排查质量

  1、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安全整治标准,各村、社区着力对辖区所有“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等进行逐村、逐户、逐房、逐间的排查检查,在排查过程中,要逐一填写《“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并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登记。

  2、实施实名签字排查。认真落实排查责任,并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各村、社区要填写《“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实行排查实名签字制度。

  3、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实施“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隐患整治要根据档案管理要求,逐户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租赁房屋备案登记表、简易平面图、责任书、安全检查记录表、整改抄告单等,各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要建立台帐,并实行问题整改跟踪管理,并填写《“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强势整治,切实加强隐患治理

  1、强化出租房屋隐患整治(七个一律)

  第一出租房屋如是危房、违法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的,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承租人、封存出租房后由所在村、社区上报镇消安办,由镇消安办统一抄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人员清退不出租后,由所在村社区落实拆除工作。

  第二出租房屋如是厨卫或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由所在村社区上报镇消安办,镇消安办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人员清退不出租后,所在村、社区联系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并报镇消安办备案。

  第三出租房屋如存在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达标准、违规分隔搭建居室、安装固定防盗窗、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电、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配备缺失、存在其他治安、消防隐患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当场逐一填发《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如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租、清退;并上报镇消安办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整改到位后,由村、社区联系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并报镇消安办备案。

  2、强化“三合一”场所隐患整治(三个一律)

  第一“三合一”场所一律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要逐一当场填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立即责令业主将住宿人员迁出,实现厂、宿分离;整改不到位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安监办函告供电、水务部门,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整改到位后,由村社区联系供电、水务部门恢复供水供电,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第二“三合一”场所如是违法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第三“三合一”场所如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实体墙有效分隔、增设安全出口,架设室外疏散楼梯、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等技术改造,实现住宿与生产、储存部分的有效分隔,消除“三合一”现象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应当停止经营、清空人员。

  (三)从严执法营造高压态势

  1、实施从严执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经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依法认真查处,并采取顶格处理。

  2、实施联动处罚:各行政职能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充分用足、用好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宣传舆论等手段,切实加大管理、整治、执法力度,有效支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一要对隐患排查清底工作负总责;二要对辖区内安全隐患实施综合整治负总责;三要积极落实对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业管理与执法查处工作的配合责任;四要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与举报。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1、镇安委会、镇消安委。依法做好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总体牵头协调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情况通报。负责对镇职能部门、村、社区及有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或工作推进缓慢的村、社区及相关人员,必要时移交镇纪委落实有关问责制度。

  2、镇经发局(安监局)、招商局。 负责牵头“三合一” 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会同镇消安办等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察;依照职能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和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淘宝电商联系瓜沥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行使吊销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行政管理手段。

  3、镇综治办(消安办)。 负责牵头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强化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把握与质量把握,收集相关报表数据并实行点评通报,会同镇安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察。加强对村、社区出租房消防隐患整治的指导督导,与各职能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的联络协调。

  4、瓜沥派出所。 要继续发挥优势,保持高压态势,协同村、社区、相关部门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开展严查,强化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加大推进安全隐患整治的保障力度。

  5、镇建设局、镇城管局。 负责抽查、检查集体土地上涉及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法占地情况并依法查处;配合有关单位对违法房产实施冻结等行政措施。强化对违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等违法行为的定性工作;强化指导危房管理,清除安全隐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6、镇宣文办、教卫计办。 负责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网吧、KTV等公复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隐患自查与整改;对拒绝整改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联系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

  7、瓜沥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沿街店铺、淘宝电商等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抽查、检查;加大对无证无照、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等行为打击取缔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8、瓜沥供电、供水。 按照镇职能部门要求,积极协助做好“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居住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不予供电供水或暂停供电供水。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27日)。

  制订瓜沥镇 “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7日至6月30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借鉴三岔路村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抓好落实,有序推进。要结合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小城镇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以及“周二走访日”“周三访谈夜”的要求,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实行分级负责、联片包干,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

  (三)抽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对照重点整治标准和内容,组织本区域整治情况检查验收。“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屋安全的整治成果由镇消安办统一汇总,报区消安委备案,整治成果及负责人姓名要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区里将根据各地总结验收情况开展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以王润东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安办。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组织力量,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各联片领导,联村(社区)干部和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开展整治行动;镇纪委要同步跟进,开展督查工作。专项整治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分类整治隐患。要认真开展问题隐患分类评估工作,及时进行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要求,落实抄告回复制度,形成滚动式、规范化的整治模式。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列表造册、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拒不整改或无搅蛮缠的要及时移交,一律顶格处置,确保取得实效。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结合“平安瓜沥”建设,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安全用电等教育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定、有序、深入推进。要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公益宣传,跟踪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在整治中营造良好氛围。

  (四)落实长效管理。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与当前正在实施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控违拆违、创无违建村和小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借鉴G20峰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做法与经验,积极发挥网格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不回潮。

  (五)加强信息报送。

  1、各村、社区于5月31日前向镇消安办上报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

  2.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度 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下午15:00前,各类报表由各村、社区书记签字确认后报镇消安办(综合大厅窗口),由镇汇总报区消安委。《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6)、《“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7)、《出租厂房安全隐患排摸统计表》(附件8)、《出租厂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9)。瓜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57152604 邮箱:2016497812 @qq.com


  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本站编辑: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