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建设、消防、人防有关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
据介绍,“多合一”改革后,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向建设部门申请一并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市、县(市、区)建设部门确定的其他审批事项。从以前的多次申请,简化为一次申请。
“多合一”精简了大量申请材料,大大提高了办事便捷性。“从原来办理4个事项需要提交的23份材料,减少到8份,并且其中3项材料通过系统共享获取、3项材料简化为申请人承诺,实际只需申请人在线填写1份申请表、提交1份材料。”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建设部门也进一步整合内部审批流程,由一个机构审查,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批件也从过去的多个集中为1个。
据悉,意见将从今年11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