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现下有不少市民在朋友圈内发言无视法律法规,随心所欲。而事实上很多在现实中不能说的话,在朋友圈也一样不能说。
7月4日16时许,24岁的金华永康人陈某和哥哥一起在永康市区千鸿路某茶室喝茶,由于没有找到停车位,陈某和哥哥将车停在了茶室附近的空地上,没想到喝完茶就发现两人的车双双被贴了罚单。气愤的陈某拿过哥哥的手机拍照并将照片传到了微信朋友圈并配上“狗一贴两辆 操!”的文字。随后陈某发现用的不是自己的手机,遂又在自己的手机上重新发了一条类似的朋友圈。
7月4日19时21分,江南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经核实,民警出警将在家中的陈某及其哥哥带回所内审问。在证据面前,陈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陈某称自己觉得就是简单地发朋友圈发泄一下,并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陈某的一时之气为他换来了8天的行政拘留。在此,警方提醒,很多人都只知道网络言论相对自由,其实网络言论还是有很大的限制性,可能编辑一条朋友圈只需要一分钟,但是换来的就是8天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