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微信

醉驾10米也判刑 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律栽了

2018年5月23日 9:42来源:舟山晚报微信号

  酒后驾驶机动车,路程远近,不影响危险驾驶罪构成!这一点,千万得注意!

  朋友之间该帮忙的时候,尽己之力帮一下是人之常情,但有人为了帮朋友,只讲义气不顾法律,实在无知。

  近日,33岁的舟山普陀籍男子王某,为帮朋友逃避车祸责任,连犯两罪,最终朋友没帮到,自己却接到了法院判决书。

  帮朋友藏匿摩托车作伪证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

  王某和邵某是好友,去年9月2日晚,两人在普陀沈家门一家烧烤店吃夜宵喝酒,当时两个人都喝了不少,到第二天凌晨1时许才尽兴,各自回家。

  据王某后来回忆,当时邵某找到了自己的摩托车,发动之后骑出没多远,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女子被撞后受伤倒地。

  听到撞车的声音,王某立刻过去,想到邵某刚喝过酒,肯定要被发现是酒驾,就想着怎么帮帮朋友。

  于是,王某扶起邵某的摩托车,骑到了旁边宾馆的停车场,停好车后回到事故现场。

  此时,骑电动车的女子已经打电话报警,交警赶到后,王某就向交警作证,说邵某是步行的,是骑电动车的女子撞了邵某,对此邵某沉默以对。

  骑电动车的女子丁某十分气愤,坚持说自己是被邵某骑的摩托车给撞的。

  醉驾10米也判刑 男子只讲义气不顾法律栽了

  被发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现场并没有摩托车,双方说法明显不同,交警对邵某进行继续调查,在交警教育下,邵某承认是自己骑的摩托车撞到了电动车。

  之后,邵某被带到普陀交警大队做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王某这边,当时他把邵某的摩托车骑去附近藏匿,解释称,是为了帮邵某逃避责任。但是交警调查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也属酒驾。

  受伤的丁某,经过伤势鉴定,为轻伤二级。普陀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事故认定,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人行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本车道车辆优先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丁某无责任。

  案发后,邵某赔偿了丁某3.1万余元。

  醉酒驾驶10米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今年3月6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包庇罪,邵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普陀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包庇罪,一人犯两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2000元。

  对此,王某表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王某认为,从事故地点到酒店停车场,仅10米的距离,他骑车过去路程太短,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本月上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王某驾驶的路程仅为10米,但其采取了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到宾馆停车场的行为,路程远近不影响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编辑:夏燕云

相关新闻

萧山网版权声明

    根据萧山网与萧山日报社和萧山广电局的合作协议,萧山网拥有萧山日报、萧山电视台、萧山人民广播电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的网上独家发布权,版权均属萧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萧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图片新闻

头条推荐

视频推荐

新闻 即时报 专题 视频 教育 房产 理财 家居 健康 汽车 钱塘新区 网络问政 湘湖社区 北干楼宇 钱塘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