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达人”在当下也不是什么新鲜词了,特别是在美丽的老沪杭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装备、骑姿都非常帅气的骑行爱好者。
4月16日,出现在嘉兴海宁盐官派出所的这位自行车“达人”雷到了警察蜀黍,因为他不走寻常路,直接骑上了高速公路!
这名男子姓朋,40岁,老家在云南,现在湖州长兴打工,妻子和孩子均在老家留守。
4月16日这天早上,朋某打电话回老家,电话中孩子哭声很大,问妻子发生了什么情况,妻子说是因为孩子不想去学校读书。
朋某挂断电话后,心里很不踏实,越想越不放心,遂作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骑自行车从湖州长兴赶回云南老家!
但是朋某觉得普通的公路支路太多,自己又辨不清方向容易走错,高速公路标识清晰,应该可以掌握方向。于是他骑上自己的老旧自行车,从长兴上了高速公路。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朋某其实还是搞不清方向,骑着骑着就骑到了G92杭浦高速海宁路段了。
杭浦的高速交警发现后,及时将他拦了下来。交警连人带车送到了海宁市公安局盐官派出所。
“高速上是不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上去的,你骑车上去非常危险。”派出所值班民警沈帆对朋某骑自行车上高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危害性。
“我之前已经好几次骑上高速了,也没发生危险意外,只是都被交警劝返下来了。”朋某还为自己辩解。
民警对朋某的身份核实清楚后,了解到,他的经济状况不好,自己一个人在外打工支撑着整个家庭,骑车回老家也是因为想节省车票钱。看着朋某心急如焚想回家的样子,民警决定帮助其回家。
于是,沈帆迅速与海宁救助站、云南昭通救助站取得了联系,救助站愿意给予帮助。
“到了昆明就好了,我也可以自己回去了。”朋某说。
沈帆立即通过查询,发现当天还有从海宁到昆明的火车,便驾驶车辆,将朋某送到了海宁火车站。
此时,离火车到达只有十来分钟时间了,民警一路奔跑从售票窗口到安检,再护送其到站台,全程都由民警一手包办了下来。
看着朋某上了火车,向云南方向驶去,民警才安心的转身离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上汽车速度极快,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将对自身及他人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请大家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