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前天,绍兴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的石先生致电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村里的电线杆、公共厕所甚至居民楼下都张贴了写着‘警方提示’的标语,但下面却是一个男科门诊部的广告,不伦不类的,看着很别扭,这样做有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授权和批准?我们村正在建设景观村,这样张贴也很不雅。”
记者核实: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了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石溪村现场查看。
在石溪村,执法人员确实发现了很多任意张贴的小广告,走近仔细看,这些小广告和以前路边看见的不太一样。广告单上面是“警方提示”几个大字,其后的内容为“停车请锁好车门车窗……”,还贴有警察的卡通形象,乍一看很正式,相当“官方”。可是再仔细一看,这些警方提示的下方居然是更大字体的“××男科……”字样。
“这些‘提示’看似无害,其实性质比较恶劣,是借‘警方提示’的名义做小广告。”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副中队长俞卡说。
随后,执法人员和记者到南明街道梨木村转了一圈,发现这个门诊部的广告贴得很密集。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仅梨木村这样的小广告就不下30张。
提起这家男科门诊部,执法人员也颇为头疼。俞卡告诉记者,这家门诊部可谓贴小广告专业户,已经被该部门先后处罚好几次。但对方屡罚屡贴,屡禁不止,像这样的小广告到处都是。
执法部门询问门诊部工作人员,这种“警方提示”有无公安方面授权。工作人员竟辩解称,这是“公益广告”。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普法”:户外公益广告也需要审批,并要到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记者咨询了新昌警方,他们表示没有授权该门诊部以警方名义发布所谓提示,也不可能对其授权。
对于这家男科门诊部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清除所有违法张贴的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