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知道触犯法律,我就不会这么做了。”
4月1日上午,在台州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办案区,当听说自己将要面临拘留5日的处罚,王某眼眶发红,后悔不已。
4月1日,是温岭市开展驾驶电动车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且具有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行政拘留。当天,交警部门在路面部署警力,针对路面电动车开展检查。
路泽太一级公路的一块路面LED显示屏上,不停地播放着提醒标语:车辆各行其道,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一律扣车;驾乘电动车,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进入一级公路一律扣车……
上午9时30分左右,王某骑着电动车从城南镇回横峰街道,为了贪图行程方便,他直接驶上了路泽太一级公路。而更为严重的,电动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和嫂子,三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在温岭市六中附近的路口,王某一行被正在此处设卡的交警拦下。随后,电动车被扣,王某被带至交警大队。面对交警的询问,王某坦言,自己从来没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电动车买来已两年,也从未戴过安全头盔。
据悉,王某是此次专项行动中第一位被拘留的驾驶人。可以说,此次“小微车辆”专项整治严管措施中,三个会被拘留的严管“雷区”,王某都踩到了。虽然他一再表示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违法驾驶行为,但为时已晚。
警方提醒
市民驾驶电动车出行,应牢记戴上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触碰了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