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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2020年8月24日 9:3来源:萧山网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多,电动车违法乱象也在不断涌现。8月21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萧然南路、市心南路交叉口(萧山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和道源路、市心南路交叉口(萧山体育馆附近)了解电动车违法载人情况。

  上午9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车流量比较大,来往的电动车数量较多,据记者统计,平均每分钟内来往的电动车数量大约是40辆,其中违法载人的数量是5辆左右。

  电动车“超载”现象频繁

  在这两个路口的蹲点过程中,在这个时间段,家长骑电动车带小朋友出行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正常情况下,一辆电动车只能载一个12周岁以下的孩子,但在这两个路口,不少家长都存在“超载”的现象,“前一个,后一个”的现象并不在少数。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除此之外,两个成年人中间带一个孩子的违法行为也出现了不止一次,满满一车人在记者眼前快速驶过。随着人数的增加,整车的质量也在增加,整辆车的惯性会变得很大。这样的电动车,如果一旦遇到危险发生侧翻,极易发生严重后果。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违法载人还不戴安全头盔

  同时,记者还发现很多电动车存在后座违法载人(成年人)且不带头盔的现象。据观察,后座搭载成年人、且两个人均未戴头盔的电动车数量较多。违法载人容易使电动车的重心不稳,在快速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难以掌握平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能无法及时躲避,发生危险,而不佩戴头盔会使危险系数又上一个台阶。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根据《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儿童安全座椅”配备率很低

  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可以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的实行效果却很值得商榷。就记者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很少有家长给6周岁以下的孩子安装儿童座椅。一些年纪较小、学龄期的孩子,有的坐在踏板的小凳子上,有的直接站在踏板上,还有的直接坐在后座,看起来十分危险。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电动车“花式”载人 出行安全如何保障?

  细节决定安全,市民朋友在享受电动车出行带来的极大便利的同时,更要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不逆行、不乱闯红灯等,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负责。

作者:记者 邱璐 实习记者 周圆圆  
编辑: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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